性爱日记,天经地义
法律界 http://www.mylegist.com 2010-03-05 14:32 欲海无舵 http://news.mylegist.com/1604/2010-03-05/21658.html
昨天上午,我正在宿舍埋头重读徐昕教授的《论私力救济》,突然听见走廊上有同学喊:广西一个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的“性爱日记”曝光啦,大家快上网看啊……
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这位有趣而倒霉的局长的所谓“性爱日记”,兄弟我在上文摘录引用其色情部分的同时,曾顺便将其整体内容从头到尾大致浏览过一遍。就网上可以找到的日记的完整版本而言,我发现,其实性爱并不是它的唯一内容,甚至不是它的主要内容。在广西局长的日记里,除性爱之外,他还有心或无意地记录了他工作上、业务上的事情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的情形,也记录了他喝酒、唱歌、游玩、行贿、受贿的事情。整部日记,如果用三种颜色以蔽之,那就是:红,黄,黑。其红、其黑,与其黄相比,本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但大部分媒体与舆论却似乎故意疏忽掉他“红”的一面和“黑”的一面,反而只盯住他“黄”的一面不放。真是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性爱日记,天经地义
我心想,几篇性爱日记有什么好看的,我还继续研读我的私力救济;但片刻,我又觉得,还是看看吧。《论私力救济》摆在书架上,只要想看,随时都可以拿来看,而“性爱日记”这种流传在网上的东西就说不准了。就像前段时间发生的那个“兽兽门”,照片在网上盛传的时候,我正在家忙着打麻将,无暇上网,心想以后看的机会多的是,但开学了,没人一起打麻将了,想看看“兽兽”什么样子了,到网上四处寻找,却找不到兽兽的视频和图片(未穿衣服的)了。一问,妈的,被屏蔽了,说这些是淫秽信息。欲寻淫秽信息,只有去淫秽之地,于是登录到各大黄色网站。可是,欲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兽兽之肉体,谈何容易?实在是“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在层峦叠嶂、目不暇接的胴体堆里,大家在细节上又都长得大同小异,你叫我如何分得清哪个是小泽玛利亚,哪个是松岛枫,哪个又是兽兽?
我那些善于把握时代脉搏的同学,他们大部分都有幸看过兽兽了;无奈网管不等人,我却错过了目睹兽兽本面目的宝贵时机,这终成为我心头一件憾事。吃一堑,长一智。我立誓今后一定要事事都赶到网络监管部门前面,争取什么信息都在他们意识到敏感之前捷足先登、先睹为快,绝不再允许此类憾事重演。
错过了初一,不能再错过十五;错过了“兽兽门”,不能再错过“性爱日记”。事不宜迟,我赶紧放下《论私力救济》,打开电脑,信手在百度里输入“广西局长日记”,立刻出来一系列网页,择其色情者而读之,摘要出如下几段日记内容:
看完之后,坦白说,我并没有太多的惊奇和满足。我起初还当是部集文学性、思想性、艺术性和性于一身的煌煌杰作呢,原来不过是本做爱流水帐。
我斗胆认为,它根本不足以承载众多网友的评论和兴奋。殊不知,如今的时代,早已不是“少女之心”的时代了,甚至连“陈冠希”都是陈年旧事没什么好稀奇了,我真纳闷这几篇粗线条的性爱日记何以能让整个中国社会都瞠目结舌、大惊小怪?人民大众实在无聊,没事就爱在网上瞎起哄,你们起哄也就算了,居然也连累得我树欲静而风不止,连《论私力救济》都没读成,真讨厌。
平心而论,性爱日记,天经地义。人家局长和若干女人做了爱,感到很自豪,为了给自己的人生留下几段美好回忆,他把这些事写到了日记里,这并无可厚非,也不必少见多怪。清代著名教育家李刚主日记里都记过“昨夜与老妻敦伦一次”;前朝总统蒋中正先生也经常在日记里记下自己手淫和嫖娼的情况。这些都是人家裤裆里的事情,当事人记下来,不过拿来作自娱或自勉之用,本来就不应该进入公共话语圈,公共话语圈更不应该一见裤裆就以为抓住了人家的把柄,进而对别人的人格进行臧否。
扪心自问,哪个男人裤裆里没有一串故事?哪个女人不曾做过别人故事里的事?郎有情,妹有意,风对月,云对雨,如此而已,成章顺理。人家鸟的事,关我们鸟事?但是,看看眼下,不过几篇前后有删节、中间带马赛克的“性爱日记”,却吸引了多少网友的眼球,嚼了多少网友的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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